各處室:
根據市稅務局文件精神,2020年12月9日至31日申報2021年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及變更,如有信息變更而未及時辦理,將會影響個人征信。無變化的按原標準執行、不需要重新申報。有變化的請按以下步驟操作:
1.掃下面個稅APP碼,并按提示在手機上下載安裝;
2.打開APP,按要求注冊;
3.登陸后如實填寫信息并保存;
4.將變更后的個稅抵扣表簽字后交辦公室留存,2021年執行新的個稅專項扣除政策。
請各處室及時通知到每位教職工。
辦公室
2020年12月8日